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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积分汇聚大能量—沂南县“美在农家”爱心超市积分制
2020-11-30 夏凡  审核人:

 

一、背景介绍

“天气冷了,来“兑”一件棉衣,拿回家给俺婆婆穿,再拿一些肥皂、洗衣粉啥的,省不少钱呢。”11月22日上午,依汶镇后峪子村的魏光霞来到村里的“美在农家-爱心超市”里,把一张印有“爱心超市积分卡”字样的卡片递给超市管理员。

近年以来,沂南县积极推行“美在农家”爱心超市积分制,制定出台《“美在农家”爱心超市工作实施方案》,服务对象主要是“美在农家”薄弱户和志愿者,服务对象可以凭爱心卡和积分领取物品。通过这一制度,极大地增强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激活基层治理细胞,凝聚乡村基层治理大合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分流程。为了确保爱心超市有效运转,由县妇联负责牵头指导、协调各单位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和宣传工作,呼吁引导社会爱心力量积极参与爱心捐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做好爱心超市物资募集、整理、发放和基层爱心超市服务站建设管理指导等工作,特别是引导第一书记派出单位支持第一书记任职村共建爱心超市,加强对爱心超市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使用。在日常管理中,以个人为单位建立积分管理手册,采取日记录、季公示等方式对村民积分进行管理。村民每日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或委托他人向管理员申报个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美在农家、村务建设、志愿服务等日常表现和自评得分。村居(社区)妇联每季度将捐赠物资、接收物品、发放物品、“美在农家”薄弱户及志愿者爱心积分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新赠的“美在农家”薄弱户及志愿者也要及时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多元保障,科学运用积分结果。各村居(社区)妇联负责超市的运营,实行“美在农家”薄弱户及爱心志愿者积分动态管理。“美在农家”薄弱户赋予100分的基础积分,如参加“美在农家”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志愿活动每满1小时积8积分。“美在农家”志愿者,根据村居(社区)妇联志愿活动的安排,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将活动成效及时在本村妇联工作微信群中晒出,每满1小时积5积分。以上两种积分,每季度由村居(社区)妇联给予积分评定,填写到爱心积分卡中。“美在农家”薄弱户和志愿者凭获得的爱心积分卡到爱心超市服务站兑换所需物品,超市管理人员现场填写货品领取登记台账。根据积分卡分值,可一次性兑换同等分值的货品,也可分次兑换,积分不清零,积分结果也将作为每年评定“最美家庭”“好儿媳”等荣誉的重要指标。

(三)完善筹措机制,打造多渠道共建模式。“美在农家”爱心超市的建设,可立足实际,分为社会力量共建、定向捐建、村民联合共建等模式。社会共建的爱心超市,根据县妇联的工作安排,各级爱心单位、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先将爱心物品捐赠到县级“美在农家”爱心超市,再将集中收集的爱心物品进行分拣、消毒、整理后,根据基层的需求,配送至各爱心超市服务站。定向建设的爱心超市,所需物品由该捐建单位动员本系统、单位及社会各界募集,并根据超市经营情况及时补充物资,保证货源和种类尽可能充足齐全。村民联合共建的爱心超市,采取自愿原则,引导本村或周围村居民将家庭富余生活物品捐赠到爱心超市服务站,并根据捐赠物品的价值到爱心超市换取个人所需要的生活物品。同时,扩宽物资筹措渠道,“美在农家”爱心超市内的所有爱心物品,主要以县妇联为主,联合多个单位,发动社会爱心单位、爱心企业和人士捐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社区)可根据“美在农家”薄弱户的实际需要适当购买补充。

三、成果成效

通过参加“美在农家”志愿服务活动、帮扶照料周边留守老人和儿童、支持家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村民获得相应积分,兑现一定奖品,并予以张榜公示,在村民之间无形地形成了一种“比、学、赶、超”的动力。“美在农家”爱心超市积分制极大地激发了大家参与到村居共建中的积极性,形成了“年轻力壮的帮别人,年老体弱的有人帮”的良好局面。不但在激发农村群众的内生动力上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同时传递了社会正能量,让基层治理也有了落脚点,把农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与乡村环境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融合,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而且把乡村治理提高到一个更高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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