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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妇联: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临沭县妇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幸福临沭”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妇女群众为宗旨,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把全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维护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社会和谐。 
  今年4月份,由综治委牵头,县妇联、民政、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大调解机制,围绕“幸福.美满”婚姻家庭建设,在“结婚时、结婚后、离婚时”三个关键期,开展婚姻家庭伦理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进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开展离婚缓冲劝导等,教育引导当事人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道德观念,营造幸福美满婚姻。
  “结婚时”:主要是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窗口进行宣传,针对新时期婚姻家庭的共性问题,免费发放幸福婚姻宣传册、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利用婚姻登记大厅,配备电视机或电子显示屏流动播放幸福婚姻宣传片。组建由民政、妇联、法院、司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士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公益律师等社会人士组成的专家团队,开展以和谐婚姻为主题的公益讲座,解答当事人婚姻家庭法律问题,解读幸福婚姻密码,倡导家庭和睦幸福。
  “结婚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妇联、法院、民政等部门职能优势,依法开展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妇联开设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每年接待信访案件基本都在七八十件以上;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设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窗口。对于涉及离婚、子女抚养、监护权、探望权、同居关系、分家析产、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对符合诉前调解的婚姻家庭案件,引导当事人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进行诉前人民调解。
  “离婚时”:对已经立案转到基层法庭审理的婚姻家庭方面案件,由基层法庭法官与所在镇街司法所、妇联对接,会同案件当事人所在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员,及时联合进行调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有效提高婚姻家庭案件的调撤率。即使矛盾化解不了,走到离婚阶段,也尽量把伤害降到最低。

(临沭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