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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民法院“四进”活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兰山区人民法院“四进”活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年来,兰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开展“四进”活动为载体,巩固和提高维权质量,切实维护全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进社区。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浅显易懂的案例解说维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珍爱家庭,守住婚姻,减少矛盾纠纷。二是进农村。在农闲季节,组织干警向农民群众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讲法活动,以真实的案例告诉群众妇女儿童的权益不容侵犯,从身心上关心妇女,从学业、生活上关爱儿童。三是进学校。利用周末和双休日走进学校,向学生宣传《未成年保护法》,对个别被判处缓刑返校的学生进行帮教。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好学上进,远离诱惑,争做让父母放心、让学校放心、社会放心的有为学生,督促那些曾有劣迹的学生,正确对待错误,告别过去,自强自立,成为爱学习,讲道德,讲进步的新人。四是进企业。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女职工应得的岗位就业和健康、收入等保障权利,教育和督促法人代表、企业组织,重视妇女劳动,关注妇女健康,保障妇女劳动待遇,杜绝歧视妇女和使用童工的案件发生。

(兰山区妇联 李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