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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加强社会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


沂水县针对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特点,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多措并举,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路子。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我认识、自我调节的能力,改正在认识、行动上出现的偏差,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规范,将违法犯罪的隐患抑制在萌芽阶段。
  一是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联动机制建设,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动员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机制。全县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职责合理划分的基础上,每年制定责任分工表,量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标,把工作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在合理分工合作的机制的引导下发挥各自的作用,按照所承担的职责合力分配资源和人力,加强各部门横向的信息沟通,使信息资源能够得到及时的共享,最大化利用有限的资源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把预防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更有成效。
  二是组建青少年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招用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能力较强、热爱青少年工作的社工,立足街道、社区开展工作,围绕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婚姻恋爱、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以及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工作,并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以专业的社会服务解决青少年问题。
  三是在中小学校设立社工职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招聘并派驻社会工作者进学校开展工作。帮助青少年解决在校学习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诸如情绪、行为、人际关系和家庭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形成 “家庭—学校—社区”三者的良好协调关系,使学校、家庭与社区相互配合形成社会大教育,共同帮助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对边缘青少年的有效支援,普及青少年求助咨询机构,着重从心理咨询的角度上对边缘青少年进行矫治。加强对边缘青少年的监管和控制,由辖区派出所专门建立区域性的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和了解这类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加大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力度,提供职业培训,加快他们康复后融入正常社会的进程。
(沂水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