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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


 

临沂妇女工作信息

第五期

(总第35期)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20123月2日

 

本期要目:省妇联主席翟黎明一行视察我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省妇联主席翟黎明一行视察

我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2 27 下午,省妇联主席翟黎明一行来我市视察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市委副书记李峰,市委常委、副市长左沛廷,市妇联主席相启荣以及兰山、罗庄主要领导陪同。

  翟黎明一行先后来到罗庄区人民法院、临沂第七实验小学、临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官苑社区实地察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后,翟黎明对我市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构建社会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格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翟黎明指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要从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的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县区建立调解组织,推进平安家庭创建,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做好源头维权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案件,协调解决妇女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妇联维权部)

 

市委副书记李峰调研妇女儿童工作

 

2 18 上午,市委副书记李峰调研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市妇联、市住建委、园林局、城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兰山区、罗庄区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李峰一行实地察看了罗庄区法院、第七实验小学留守流动儿童“爱心家园”、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兰山区大官苑社区等妇女儿童工作现场,详细了解妇女权益维护、“妇女儿童家园项目”实施、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等情况,每到一处,李峰与基层干部亲切交谈,了解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李峰充分肯定了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级要进一步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加快发展服好务。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激发妇女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积极推动妇女维权工作。要进一步做深做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实施好留守流动儿童“爱心家园”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确保留守流动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简讯】

临沂中证管理有限公司为留守儿童“爱心家园”捐助12万元  2 21 下午,临沂中证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明芬来到市妇联捐赠12万元,用于我市留守儿童“爱心家园”建设。市留守儿童“爱心家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妇联主席相启荣代表项目办公室接收捐款。相主席对杨总的爱心善举表示感谢,并希望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教育引导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带动更多市民和企业参与“爱心家园”项目。

(市妇联维权部)

兰山区成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  近日,兰山区司法局、区妇联联合建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搭起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妇联组织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合作平台。该组织为内设非法人机构,由全区6家律师事务所选派9名专业强、业务精、有责任心、热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职律师组成。主要职能是配合党政机关、妇联组织妥善处理妇女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妇女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协助妇女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办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制定、修改事关妇女权益的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妇女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兰山区妇联)

“巾帼救助行动”为贫困母亲送温暖  近期,河东区开展了以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医疗扶贫为主要内容的“巾帼救助行动”,采取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生活救助与扶持生产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困难妇女群众的基本生活,150名贫困母亲先后获得9万元救助款。

(河东区妇联)

 

 

 

报:省妇联领导,省妇联各部室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送:本会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内各市妇联

发:本会各部室,各县区妇联主席、妇联办公室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