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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


沂水县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妇联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日,沂水县妇联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爱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通过设立宣传橱窗、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为留守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广泛宣传优秀留守妇女儿童的典型事迹和关爱妇女儿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深入调查,建立留守档案。发动各级妇联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尤其是贫困妇女儿童逐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档案,全面掌握留守妇女儿童的情况,了解她们的需求。同时,加强对策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上级制定政策、争取社会援助提供理论支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探索关爱新模式,多形式开展帮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儿童互助小组、联户关照、邻里关照、结对关照、村居(社区)关照等关爱模式。组织动员女党员、女干部、女企业家、女致富能手、女科技致富示范户等,与农村留守妇女开展“一对一”帮扶,开展走访慰问、送政策、送信息、送资金等活动,切实帮助农村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深入开展“牵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通过招募“代理妈妈”、“代理家长”等,组建关爱留守儿童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县直各单位妇委会,根据业务特点,充分发挥行业资源和人才优势,发动巾帼文明岗、巾帼志愿者和广大女干部、女职工与留守妇女儿童结成对子,在结对中开展“五送活动”,即宣传教育送理念、组织培训送技能、爱心助困送温暖、维护权益送平安、倡导文明送和谐,给予留守妇女儿童更多的亲情和关爱。
      四是加强阵地建设,发挥载体作用。逐步提高“妇女之家”的建设标准,完善设施配备,并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传授妇幼保健常识,交流家庭教育心得,帮助留守妇女提高身心素质,增强致富本领。对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心理情绪疏导,调适婚姻家庭关系,加强人文关怀,深化维权服务,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留守妇女儿童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依托家长学校、农村父母课堂,深入实施母亲教育工程,传播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科学教子水平,不断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
      五是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关爱合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留守妇女儿童的重视、支持和爱护,协调各相关部门,为她们提供服务和帮助,不断拓宽关爱渠道。协调农业、科技、人社等相关部门,推动农村妇女科技培训项目工程向留守妇女倾斜,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引领她们增收致富;协调教育部门,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夯实关爱网络,为其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协调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提高她们的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文化、体育等部门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健康支持系统,定期免费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
      六是建立健全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关爱行动与《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紧密结合,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成立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制度,定期对关爱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通过召开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形成“党政领导、群团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工作格局。
(沂水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