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丨  走进妇联  丨  通知公告  丨  机关党建  丨  基层快讯  丨  巾帼风采  丨  沂蒙红嫂
维权驿站  丨  创业就业  丨  儿童工作  丨  和谐创建  丨  组织建设  丨  规划实施  丨  社团组织
公告栏: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维权驿站  >>  妇女维权

兰山区法院启用“圆桌审判”关爱未成年人


兰山区法院启用“圆桌审判”关爱未成年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保护力度,提升庭审教育功能,兰山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推行“圆桌审判”方式,树立起“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理念,探索出“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审判方式。该院“圆桌法庭”的设置与传统的审判庭相比,更加注重对失足少年的关爱。审判庭较小,没有旁听席,将高高的审判法台改设为心形、圆形,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同处一张椭圆形桌子,审判时让未成年人坐着回答问题并进行最后陈述,营造了关爱与严肃并重的法庭氛围,使庭审活动变成了法制教育的课堂。
(兰山区妇联 李开国)